福利费超标?可能是基数算错了
2026-05-12 11:09:00 浏览量:2
职工福利费、工会经费、职工教育经费(简称“三项经费”)的扣除限额,都基于同一个分母——“工资薪金总额”。算错分母,限额就少了,容易导致费用超标不能扣除。
正确定义:
“工资薪金总额”必须是实际发放的工资总和,且不包括以下项目:
- 职工福利费本身
• 社保公积金(五险一金)
• 工会经费、教育经费
常见误区:
很多企业误把“应发工资”或“含社保的总额”当作基数。正确算法是:实发工资 + 个税 + 个人社保公积金(即个人承担部分也要算进基数里)。
实操建议:做汇算清缴时,务必核对账上的“应付职工薪酬—工资”贷方发生额,确保与个税申报总额一致。
文章来源:国税函〔2009〕3号第二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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